• 2021年3月18日 星期四

春风行动——慈善罕见病救助项目

  • 项目类型:助医
  • 项目责任单位:北京市房山区慈善协会
  • 所在区:房山区

救助对象

本市户籍的低保、低收入家庭居民及其家庭成员;本市户籍的非低保、低收入家庭居民及其家庭成员。

救助额度

1、低保、低收入患者,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照50%比例救助。最高救助金额4万元。 2、本市非低保、低收入患者,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照50%比例救助。最高救助金额3万元。 3、低保、低收入家庭苯丙酮尿症患儿,每年救助6000元,年满16周岁截止。 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;二年及以上在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照30%比例救助,最高救助金额1万元。

申请条件

因罹患重大疾病,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一个自然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较高,在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,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,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承受能力,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,经所在区民政部门和区慈善协会给予救助后,生活仍十分困难。

申请途径及程序

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申请者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同时由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将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录入首都慈善信息平台,完成网上审核和材料上报工作,其所属区慈善协会负责进行后续审核并给予救助后,仍十分困难,由区慈善协会汇总纸质文件向市慈善协会提出申请。

申请材料

1、《北京市慈善协会爱心为生命续航—慈善助医项目申请表》; 2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低保证、低收入证复印件,儿童患者(16周岁以下)提供户口簿复印件; 3、个人家庭情况说明; 4、公示证明; 5、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以及近一年的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(单据应显示总费用和医疗报销金额); 6、低保家庭申请人提交民政救助审批单及相关医疗票据,非低保、低收入申请人需提交《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审批表》及相关医疗票据; 7、药店购药单据需有医生签字盖章处方; 8、非医保民营医院及外埠看病的,不列入医药费救助基数; 9、救助审核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。